照片类证据如何提交?附word模板下载

一、照片类证据的证据属性

    所谓照片类证据,是指通过拍照生成的图片证据。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目前很多照片都是通过手机拍摄而成,其主要以电子形式存在于手机里,但是并非所有的照片类证据都属于电子证据。

    法释[2019]19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因此只有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在的照片属于电子照片,如果是使用胶片相机拍摄的照片则不属于。

二、照片类证据提交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在的照片一般需要同时提交打印版和电子版,其中打印版是为了法院和对方查看,照片类证据的实质是电子文件,所以需要提交刻有电子文件的光盘。

   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照片类的证据还有特别的用途,比如在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案件中,涉案的摄影照片既是照片类证据,又是权属的证据,因此保留原始电子文件并提交给法院显得尤为重要,一些单反相机所拍摄的照片其原始文件通常较大,因此有无最原始最大分辨率的照片对于权属的判断来说就很重要,必要的时候,甚至要提供存放照片电子文件的原始设备供法庭勘验。

    除此之外,有些照片类的证据可能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如果不是当事人自己拍摄,则需要向法庭说明拍摄的时间、地点,拍摄的设备,原始的文件名称等基本信息。

   对于需要通过照片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我们也可以借助公证保全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不需要再额外向法庭提供照片的电子文件和说明来源。

三、照片类证据提交的形式

   融冰团队一直很注重照片类证据的提供形式,为此特别整理了照片类证据的提交模板(主要用于打印提交的场合,电子文件需要刻盘提交),具体如下:

word版本索取方式:关注融冰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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